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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6年度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5 浏览次数:0

各单位、各学院:
       
根据人社厅及教育厅文件通知, 2016年度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已开始。各层次推荐人选选拔条件要求等详见人社厅文件、教育厅函件(附后)。

 

一、我校推荐程序及数额

我校推荐工作采取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遴选排序、学校组织专家遴选上报的程序进行本年度我校推荐数限额为:一层次1名、二层次2名、三层次6名。

 

二、申报材料

1)经审核、盖章的《2016年度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候选人情况一览表》纸质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10份。(注1:本表A3纸打印,在页面左下角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该页右下角“盖章”处待学校推荐公示无异议后由人事处统一盖章。注2:此表为全省各级部门统一报表,不得更改表格样式,每人填写的内容不超过1页)

2)经审核、盖章的《申报三三三人才工程单位汇总上报名单》纸质材料1份(注:A4纸打印,本表需单位统一上报,按照推荐顺序排队)

3)佐证材料一册(用A4纸左侧装订、在复印件右下角标注页码并制作目录):①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③已入选三三三人才工程的证书或证明材料(申报高一级层次人选提供);④各类奖励证书;⑤代表性论文、代表性著作封面与目录;⑥科研项目材料;⑦专利等其他材料。

4)申报材料、奖励证书原件各装入一个档案袋(原件仅一二层次人选提供,只提供证书芯),档案袋黏贴统一封皮(见附件)。

5)学院统一将推荐材料于331日前上报人事处办公室。候选人情况一览表、单位汇总上报名单电子版发至:hbsdrsc@163.com ,主题注明:某某单位-申请三三三人才工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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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人社厅文件

附件2.教育厅函件

附件3.我校通知文件

附件4.候选人情况一览表

附件5.一二层次人选情况登记表

附件6.佐证材料、档案袋统一封面

附件7.单位汇总上报名单


联系人:刘献军,电话:
80789890

邮箱:hbsdrsc@163.com   地址:行政楼A209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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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社厅网站通知文件
 
关于开展2016年度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冀人社字〔2016〕34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直驻冀单位,省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实施人才兴冀战略,加快推进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冀人社发〔2014〕25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度河北省 “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2016年度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在全省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组织以及中直驻冀单位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拔,一、二层次人选一般从入选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相应的下一层次人选中推荐产生。
获得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省管优秀专家称号的,不再参加“三三三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的选拔。获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含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的,不再参加“三三三人才工程”二层次人选的选拔,符合条件的可参加一:次人选的选拔。
 
二、选拔名额
第一层次人选10名左右,第二层次人选100名左右,第三层次人选1000名左右。申报过程中,同一单位一层次人选一般限推荐1人,二层次人选推荐一般不超过2人。第三层次人选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和省直部门参照《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冀人社发〔2014〕25号)文件和本通知精神,按照预分名额(见附件)自行选拔,并于2016年12月底前将人选名单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备案,证书由省统一印制。
 
三、 选拔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和职业道德;有较高学术造诣, 近五年内业绩突出或取得有重要科研成果,在各自领域发挥学术技术带头或领军作用;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一)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二层次人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一层次人才:
1、在从事的学科或技术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研究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
2、符合我省产业发展规划,在我省长期从事科研成果转化,取得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创新创业项目带头人。
3、国家级奖励前五名、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得者(原省长特别奖)、省(部)级一等奖前二名一项以上获得者,并有三篇以上学术论文在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或出版有高质量、高价值论著(主要作者)。
4、省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二等奖第一名一项、前三名两项以上获得者,并有三篇以上学术论文在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或出版有高质量、高价值论著(主要作者)。
5、承担国家重点科研项目的主持人。
(二)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三层次人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二层次人才:
1、在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柱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中发挥了突出作用,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省市级奖励的各类人才。
2、获得省部级科技项目专项经费资助或承担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的第一主持人。
3、具有硕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拥有发明专利或国内先进的专有技术在我省实现产业化,并在企业或研发机构中占有不低于10%的股权比例的创业型人才。
4、省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三等奖第一名两项以上获得者,并有两篇以上学术论文在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或出版有较高价值论著(主要作者)。
5、在企业生产或研发岗位中担任重要工作,具有技师以上职业技术资格等级证书,以及获得“中华技能大奖”、“河北省有突出贡献技师”(含“河北省技术能手”)荣誉的高技能人才。
6、年纳税总额增幅超过全省平均增幅,其上缴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地方实际留成部分(简称“税收留成”)在全省同行业前三名的企业研发、经营或管理部门的各类人才。
第三层次人选申报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左右,最高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具体条件由各设区市、省直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部门特点自行确定。
上述人才的专业背景和经历应符合河北省重点产业的发展方向,并与所从事的工作相一致,在省内企业或机构签订两年以上聘用合同。
 
四、申报材料
(一)《2016年度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一(或二)层次人选情况登记表》(入档案材料),见附件2。
(二)《2016年度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候选人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
(三)有关证件、证明等佐证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人选证书、代表性论文、科研项目、基金资助、专利、纳税证明等,一律用A4纸复印,须单独装订成册,添加目录并由单位审核原件后盖章确认,将原件和复印件一同上报核验。
(四)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社局,中直驻冀单位,省直有关部门推荐情况综合报告。
上述申报材料各一份,并附电子文档(WORD制作),同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表格下载网址:www.hbrsw.gov.cn ,点击“通知公告栏”页面下载。
 
五、选拔程序
(一)填写申报材料
按规定要求申请人填写有关材料报所在单位人事部门。
(二)申报材料初审
各单位审核公示后,按隶属关系(非公有制单位的人选按属地管理列报)逐级报各设区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省直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人选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直驻冀单位可直接申报。
(三)组织评审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组织省内相关知名专家、学者组成评选专家评委会,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选进行评审。申报人选须进行面试答辩,专家评委会对申报人选进行集中评议和无记名投票,确定公示人选。
(四)公布评审结果
评审结果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示,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通过后,报“工程”领导小组批准即确定为 “三三三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
 
六、相关政策
(一)被确定的第一、二层次人选,列入省级人才培养对象,由“工程”领导小组颁发证书,在四年培养期内,由省财政向一层次人选每人每月发放300元、二层次每人每月发放200元工作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入选“三三三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认定为“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管理期内符合条件的,在申报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时,不占其所在地区、部门的申报指标(不含中直单位);二层次人选,管理期内优先推荐选拔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三三三人才工程”各层次人选优先选派出国培训。
(三)入选“三三三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的,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免于外语考试。
 
七、有关要求
(一)严密组织,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选拔条件和选拔程序,确保把最优秀、最有培养前途的人才选拔推荐上来。要严格材料审查,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推荐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查,防止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二)梯次递进,一、二层次人才原则上从下一层次人才中选拔产生。凡未列入“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的,原则上不得申报上一层次人选,成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但数量控制在本部门申报人数的10%以内。
(三)突出重点,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特点和需求,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要重点面向我省战略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引领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产业推荐选拔人选,创新创业人才不低于分配指标的40%。
(四)面向基层,对在专业技术工作第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优先予以推荐,并主要以近五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为依据。
(五)按时呈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中省直各单位推荐报告、推荐人选材料,务于2016年4月30日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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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教育厅函件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16年度“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的通知

厅属大中专院校及附属医院: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6]34号)要求,为做好我厅直属高校2016年度“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额
1、一层次人选申报数额:骨干大学每校不超过1名;
2、二层次人选申报数额:骨干大学每校申报不超过2名,其他学校及附属医院每单位申报1名;
3、三层次人选申报数额o骨干大学每校申报不超过6名,一般本科和附属医院每校(院)不超过5名,高职高专每校申报不超过4名,中专学校申报不超过1名。

二、申报要求
1、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一般从入选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相应的下一层次人选中产生;
2、各学校“三三三人才工程”一、二、三层次人选申报人数超出限额的,要组织专家进行选拔并按限额推荐;
3、申报材料和申报原件各装入一个档案袋,原件只提供证书芯(仅申报一、二层次人选提供),申报材料复印件要逐份加盖本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同时档案袋封皮要注明申报单位名称、申报人员姓名、申报层次级别。
4、获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含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只能参加“三三三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的选拔。

三、 “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选拔条件
第三层次人选评选年龄一般在35周岁左右,最高不超过40周岁(197611日以后出生)。具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所从事的领域有较大发明、创造,达到省级先进水平;
(2)在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柱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中发挥了较大作用,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国家级奖励、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原省长特别奖)获得者;
(4)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优秀社科成果奖、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五名一项、二等奖前三名一项、三等奖前两名一项获得者,并有2篇以上学术论文在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或出版有较高价值论著(主要作者);
(5)以上奖励省部级三等奖前三名一项获得者,同时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权威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被SCIEI(期刊检索)、CSSCI检索4篇文章以上,或者出版水平较高的本专业学术专著1部;
(6)主持一项省部级及以上重大课题或基金项目者。

四、申报时间和地点
各单位请于2016330日前将有关材料(电子版一览表采用excel格式)报送教育厅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