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关于学习贯彻落实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9 浏览次数:0

各学院、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扎实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育部于近日印发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以下简称《准则》)。为使《准则》更好地落地执行、取得实效,教育部还同时印发了《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将两个文件全文转发并就文件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提出以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准则》《意见》的重大意义

准则是教师职业行为的基本规范,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党的十九大对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提出明确要求,《准则》明确了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既有正面倡导、高线追求,也有负面禁止、底线要求,对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准则》颁布实施是建设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的重要举措,也为教师严格自我约束、规范职业行为、加强自我修养提供了基本遵循。《意见》对违反师德行为的认定、查处等作出具体规定,明确了学校的主体责任以及师德师风建设失职失责情形,建立了违规行为的受理处理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对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有重要意义。

二、认真组织《准则》《意见》的学习宣传活动

为确保《准则》《意见》精神宣传到位,各基层党组织和教学科研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实际,利用多种形式组织专题学习和讨论等活动,引导广大教师学习领会《准则》《意见》的内容和精神,做好政策的宣传解读,做到全覆盖、无死角。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广大教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文件精神,深刻认识承担的职责使命。引导广大教师结合教书育人实践,增强行动自觉,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的楷模,维护并树立良好的教师职业形象,提振师道尊严。

三、把《准则》《意见》有关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鉴于师德管理在教师队伍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各基层党组织和教学科研单位必须担负起管理的第一责任,在教师招聘、考核评价、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等工作中必须加强政治把关和师德考核,要改进考核考查方式,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实行政治思想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并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本单位的师德教育和工作力度。各相关职能部门也要履行好监督职能,关注师德师风情况,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对于师德失范行为,学校将以“零容忍”的态度按照有关规定坚决进行查处。

       附件1: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附件2: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