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
关于建立教职工入职宣誓和荣休制度的
实施意见
校人〔2020〕5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增强教师教书育人责任感、荣誉感和使命感,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建立教职工入职宣誓和荣休制度提出以下意见:
一、教职工入职宣誓制度
(一)适用范围
当年新招录、调入我校的教职工。
(二)宣誓仪式时间
每年11月份教职工岗前培训期间举行。
(三)参加人员
学校领导、相关单位负责人、当年新招录及调入我校的教职工。
(四)宣誓仪式基本程序
1. 全体起立奏唱国歌;
2. 新入职教师集体宣誓;
3. 新入职教师代表发言;
4. 学校领导讲话;
5. 全体人员合影留念。
(五)宣誓词
我志愿成为一名人民教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引领学生健康成长,做到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为教育发展、国家繁荣和民族振兴努力奋斗!
(六)宣誓仪式要求
1. 宣誓地点应悬挂国旗,在醒目位置张贴《新入职教师宣誓词》,营造庄严、隆重、热烈的氛围。
2. 全体宣誓人员面向国旗,右手握拳,举于右耳旁,庄严宣誓。
3. 参加宣誓仪式的人员应着装整洁、仪表端庄,党员教职工应佩戴党徽。
二、教职工荣休制度
(一)适用范围
当年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教职工。
(二)荣休仪式时间
学校一般每年12月份统一为当年办理退休手续的教职工举行荣休仪式,各学院(单位)视情况在学院(单位)内自行举办荣休仪式。
(三)参加人员
学校领导、相关单位负责人、当年退休的全体教职工、在职教职工代表及学生代表。
(四)荣休仪式基本程序
1. 宣布退休教职工名单;
2. 颁发教职工荣休证书和纪念品;
3. 退休教职工代表发言;
4. 在职教职工代表发言;
5. 学生代表发言;
6. 学校领导讲话;
7. 全体人员合影留念。
(五)荣休仪式相关要求
1. 各学院(单位)要认真落实荣休制度。荣休仪式举办时间由各学院(单位)视具体情况灵活掌握,可以与教师节、国庆节、劳动节等节庆活动或“立德树人”经验交流、总结表彰等活动相结合。
2. 各学院(单位)荣休仪式要及时通过校园网、校报和宣传栏进行宣传报道;要充分利用钉钉、微信、微博、微视频、微电影等平台,多角度、多渠道对荣休教师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让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的信念扎根在每一位教职工心中,让他们的精神薪火相传,教育感染更多师生。
3. 举办荣休仪式要符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力争营造简约、温馨的活动氛围。
三、组织实施
(一)新入职教职工宣誓仪式由教师发展中心牵头,各学院(单位)组织落实。
(二)学校教师荣休仪式由人事处和工会牵头,各学院(单位)组织落实;各学院(单位)荣休仪式由本学院(单位)组织落实。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