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制度

中共河北师范大学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方案
发布时间:2020-05-27 浏览次数:0

中共河北师范大学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

建设的方案


党发〔2020〕17号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提升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师〔2019〕10号)以及《河北师范大学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校字〔2016〕5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1.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师德师风建设全过程,严格制度规定,强化日常教育督导,加大教师权益保护力度,全力营造尊师重教氛围,激励广大教师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 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方向。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确保教师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的主体作用得到全面发挥。

——坚持尊重规律。遵循教育规律、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和师德师风建设规律,注重高位引领与底线要求结合、严管与厚爱并重,不断激发教师内生动力。

——坚持聚焦重点。围绕重点内容,针对突出问题,压实各级主体责任,强化各部门职责,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同配合,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坚持继承创新。传承中华优秀师道传统,全面总结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师德师风建设经验,适应新时代变化,加强创新,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不断深化。

——坚持全校联动。学校统筹指导,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内容,系统协调推进,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主体责任作用,不断优化师德师风建设体系和工作机制,多措并举,齐抓共管,形成全校师德师风建设合力。

3. 总体目标任务

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学校建立起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奖惩“五位一体”的师德师风建设制度体系和有效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全面提升,敬业立学、崇德尚美呈现新风貌;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选树一批立德树人楷模和师德标兵;教师权益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教师安心、热心、舒心、静心从教的良好环境基本形成;师道尊严进一步提振,校园内尊师重教蔚然成风。

二、全面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

4. 坚持思想铸魂,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师头脑。健全教师理论学习制度,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化、常态化学习,重点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的学习,使广大教师学懂弄通、入脑入心,自觉用“四个意识”导航,用“四个自信”强基,用“两个维护”铸魂。有效利用校内资源,发挥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和晏梁学术研究中心等单位的专业优势,定期开展教师思想政治研讨、宣讲等活动,使广大教师更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认清中国和世界发展大势,树立正确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充分利用红色资源,弘扬传承红色基因,依托西柏坡等一批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定期开展教师思想政治轮训,增进全体教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辅导员培训和研修中心、晏梁学术研究中心;责任单位:各机关处室、各二级院系、各教辅单位)

5. 坚持价值导向,引导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之成为师生共同价值追求。充分发挥文化涵养师德师风的功能,将文化教育与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紧密结合。各单位要通过谈心谈话、定期举办专家讲座等方式,重点加强对高层次人才、海外归国教师、青年教师的教育工作,引导他们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百年师大文化;开展“校史与师德”专题教育,组织新入职教师参观校史馆,感知学校深厚的文化底蕴。引导教师开展社会实践,落实好《关于加强青年教师和年轻干部社会实践能力培养的实施意见》(校党文〔2015〕13号)精神,充分发挥社会实践在教师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强化全体教师教育强国、教育为民的责任担当。各单位要将志愿服务与提升教师师德修养相结合,制定具体志愿服务制度办法,为教师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和条件保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牵头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财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博物馆;责任单位:各机关处室、各二级院系、各教辅单位)

6. 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和党员教师作用。建强教师党支部,继续完善和落实好“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发挥支部书记头雁作用,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开展好“三会一课”,健全党的各项组织生活制度;通过组织集中学习、支部主题党日、观摩各级党建工作样板支部的优秀做法、经常性谈心谈话、座谈、研讨、组织党员教师与非党员教师结对联系等活动,扎实开展各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提升教师思想政治水平,使党支部成为涵养师德师风的重要平台。在涉及教师利益的重要事项、重点工作中,要征求教师党支部的意见。建好党员教师队伍,党员教师在工作中要率先垂范,发挥先进模范作用,成为践行高尚师德师风的中坚力量;各单位要重视在高层次人才和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要对该群体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发展台账,健全跟踪培养制度,提高发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将师德规范作为教师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工党支部书记轮训、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的重要内容和考核指标。(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党校;责任单位:各机关处室、各二级院系、各教辅单位)

三、大力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素养

7. 突出课堂育德,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提升师德素养。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引导教师将立德树人放在首要位置,融入渗透到教育教学全过程,做到以心育心、以德育德、以人格育人格;把握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增强育人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避免重教书轻育人倾向。加强在职培训力度,制定并落实教职工培养培训计划,将师德教育列为必修专题,分类全过程持续开展针对性培训,引导新入职教师、青年教师不断提升自身教育教学能力和师德师风水平。充分运用老带新机制,通过落实青年教师导师组制度等方式,发挥传帮带作用,帮助青年教师尽快成长,熟悉教育规律、掌握教学方法;在院系、教研室、课题组等集体或团队中,定期开展以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学术诚信等内容为主题的学习活动,在教育教学实践中不断提升师德素养。(牵头单位:教务处、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责任单位:各二级院系、各教辅单位)

8. 突出典型树德,持续开展优秀教师选树活动。通过评先评优、问卷调查、座谈访谈、案例征集等多种方式,着重发掘身边默默奉献于“三尺讲台”的师德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展现新时代我校教师阳光美丽、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改革创新的新形象。组织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立德树人先进个人(集体)表彰会”、“优秀教师先进事迹报告会”、“师德师风主题演讲比赛”等活动,选树一批立德树人楷模和师德标兵。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单位内进行相关典型示范表彰活动。努力在全校范围内形成学校有典型、榜样在身边、人人可学可做的新局面。(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工会、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新闻传播学院;责任单位:各二级院系、各教辅单位)

9. 加强师德宣传,促进形成重德养德良好风气。加强对师德师风建设的宣传教育力度,将师德师风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内容,不断创新宣传教育内容、形式、方法,将师德师风教育融入日常工作中,持之以恒,常抓不懈;通过在校报、校园网开辟宣传专栏,利用钉钉、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多角度、多渠道进行师德师风宣传;定期搜集整理学校教职工中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社会服务突出贡献者、各级模范教师师德荣誉获得者、“一日一星”教职工的先进事迹等信息,筹备建立“学校有突出贡献教职工资料库”,印制“优秀教职工事迹宣传册”;创新活动策划方案,以微视频、微电影等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讲好每一个师德故事,守好舆论宣传主阵地。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与积极性,进一步拉近师生之间的距离,用真人真事诠释师德内涵,让广大学生在此过程中接受熏陶和教育。各单位要用好本单位自媒体平台,制定宣传方案,加强教师正面形象的宣传引导,集中宣传本单位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努力形成全体教职工人人争做师德模范、个个创先争优的良好风气。(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团委、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新闻传播学院;责任单位:各二级院系、各教辅单位)

10. 突出规则立德,强化教师法治和纪律教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人〔2011〕11号)、《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等上级部门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河北师范大学深化“立德树人、三全育人”工作方案(试行)》(党发〔2019〕48号)、《河北师范大学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校字〔2016〕58号)、《河北师范大学师德行为负面清单》、《中共河北师范大学委员会 河北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树立正确评价导向 大力弘扬科学精神的通知》(党发〔2020〕8号),引导教师严守教育教学纪律,提高法治素养,增强规则意识,提升依法执教、规范执教能力。各职能部门要认真梳理在课堂教学、师生关系、学术研究、社会活动等方面的纪律规章制度。做好各类制度的“废改立”工作,使各项制度更具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科学性,用制度管理教师。各单位要加强纪律建设,开展系统化、常态化警示教育,引导广大教师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守师德底线。(牵头单位: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发展规划处、纪委、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科技处、社会科学处、法制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二级院系、各教辅单位)

四、将师德师风建设要求贯穿教师管理全过程

11. 严格招聘引进,把好教师队伍入口。完善教师招聘和人才引进制度,严格思想政治和师德考察,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建立针对新入职教师特别是有海外学习、工作背景教师的全方位动态调查研判体系,在其入职前,通过问卷调查或心理测评等方式评估其思想和意识形态状况。各单位党组织要对拟录用教职工进行政审把关,评估其政治思想状况,给出明确审核意见,对思想和意识形态存在问题的,坚决禁止录用。(牵头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机关党委;责任单位:各二级院系、各教辅单位)

12. 严格规范教师聘用工作,将思想政治和师德要求纳入教师聘用合同。在教职工全员聘用和聘期考核过程中,将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作为首要标准。尤其加强教职工试用期满考核,全方面评价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对不合格人员及时解除聘用合同。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发挥好引导作用,持续关注教职工特别是新入职教职工的思想状况和意识形态走势,定期与其谈心谈话,了解其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针对具体问题加强教育帮扶力度。(牵头单位:人事处、机关党委;责任单位:各二级院系、各教辅单位)

13. 科学客观评价人才,提升人才引进质量。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科技部印发的《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 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健全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科学完备的人才评价程序,坚决避免教师招聘引进中的唯分数、唯文凭、唯职称、唯论文、唯帽子等倾向,注重对人才品德和潜力的评价工作,建立重师德师风、重真才实学、重质量贡献的评价导向。(牵头单位:人事处、科技处、社会科学处;责任单位:各二级院系、各教辅单位)

14. 规范师德师风档案内容,建立痕迹化管理制度。将师德师风建档工作常态化,详细记录教职工接受师德教育和参加师德教育活动的学时学分、师德奖惩及社会反映的情况等。强化师德师风档案的运用,师德师风档案将作为教职工个人聘用、晋级、考核、奖励以及学校培育选拔优秀教师团队、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学科领军人物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及时将本单位组织开展的师德教育培训活动、教职工师德奖惩等资料整理并归档留存。(牵头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档案馆;责任单位:各二级院系、各教辅单位)

15. 严格考核评价,突出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出台并尽快落实《河北师范大学师德考核实施办法》,将师德考核摆在教师考核的首要位置,坚持多主体多元评价,以事实为依据,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定期和专项相结合,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全面客观评价教师的师德表现。完善学生评教制度,关注学生对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实际评价。评价结果和分析要及时向相关教学科研单位及教师本人进行反馈。各单位党组织负责本单位教师的师德考核工作,确定考核结果,并及时向教师本人进行反馈;要认真制定师德考核对教师行为的约束和提醒机制,并采取有效的针对性举措帮助教师切实提高认识、加强整改;强化师德考核结果的运用,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并取消其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干部选任、评奖评优、科研和人才项目申请等方面的资格。师德考核结论将存入教师个人人事档案。(牵头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人事处、档案馆;责任单位:各二级院系、各教辅单位)

16. 严格师德督导,建立多元监督体系。打造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社会多方广泛参与的“五位一体”的督导体系。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团委、学生会的作用,了解教师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探索建立全方位的师德师风督导新机制,在一定范围内聘用部分学生和教师代表作为监督员,定期对学校各单位师德师风建设情况进行督查评议,并向师德师风建设委员会反馈,监督评议情况将作为各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校内监督力度,在校园网建立师德投诉举报平台和在教学楼显著位置公示举报电话、邮箱等信息,依法依规接受监督举报;坚持教学督导制度和领导干部听课制度,加强对教师意识形态以及师德师风问题的监督;强化社会监督,积极探索建立家庭与学校协同、学校与社会协同等师德师风监督制度。(牵头单位: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团委;责任单位:各二级院系、各教辅单位)

17. 强化监督问责,构建责任落实机制。各单位要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单位年度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学院、各单位要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重要议事内容,并建立相应工作台账。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追究机制,对于教师违反师德行为警示不到位、监督缺位、发现不及时、处置不力、处理决定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追究相关单位及主要负责人责任。(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党委教师工作部、纪委;责任单位:各二级院系、各教辅单位)

18. 严格违规惩处,治理师德突出问题。以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为指导,结合学校出台的《河北师范大学师德行为负面清单》,把师生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从严查处。特别是对于教师性骚扰学生、学术不端以及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礼金等问题坚持“零容忍”态度,相关师德失范行为一经查实,要依纪依规给予严肃处分,并进行通报曝光,处理结果放入个人人事档案,并与其他人事调动单位共享有关违法信息,起到警示震慑作用。(牵头单位:纪委、党委教师工作部;责任单位:各二级院系、各教辅单位)

19. 坚决落实对师德失范行为“一票否决”制,细化惩处措施。教职工出现师德失范行为,一律取消其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干部选任、评奖评优、科研和人才项目申请等方面的资格,并依纪依规进行处理。除此之外,专任教师出现师德失范行为,依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处分;研究生导师出现师德失范行为,依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限制招生名额、停止招生资格直至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措施;专职辅导员出现师德失范行为,依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岗位等处理措施。若失范行为情节较重,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党纪政务处分,需要解除聘用合同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失范行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撤销教师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教师的违纪违规处理,在期满后根据悔改表现予以解除或延期,处理决定和处理解除决定均完整存入个人人事档案。(牵头单位:纪委、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学生处、研究生院;责任单位:各二级院系、各教辅单位)

五、着力营造校园尊师重教氛围

20. 强化地位提升,激发教师工作热情。全面实行阳光决策、强化民主监督,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在制定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重大决策、重要文件的过程中充分听取教师代表意见。参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表彰政策规定,建立健全我校教书育人楷模、模范教师、优秀教师等多元的教师荣誉表彰体系,制定《河北师范大学立德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明确学校推荐更高级别(省部级、国家级)同类奖项候选人时,可直接从校级奖励获奖范围中推荐上报。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对教职工立德笃行的激励作用,进一步优化绩效分配实施办法,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充分挖掘教师潜能,调动和发挥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牵头单位: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工会、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责任单位:各二级院系、各教辅单位)

21. 强化权利保护,维护教师职业尊严。推动完善相关规定制度,学校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保障教师履行教育职责,对无过错但客观上发生学生意外伤害的,教师依法不承担责任。全力维护教师尊严不可侵犯,对学生、家长及其亲属等因为教师履职行为而对教师进行侮辱、谩骂、肢体侵害,或者通过网络等方式对教师进行诽谤、歪曲事实的恶意举报和炒作等行为,学校作为教师坚强的后盾,要坚决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确保其切实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安心从教。(牵头单位:学校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工会、法制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二级院系、各教辅单位)

22. 强化尊师教育,厚植校园师道文化。通过尊师第一课、9月尊师主题月、教工过生日学校送祝福等形式,推进尊师文化进课堂、进校园、进生活,将尊师重教观念渗透进学生的价值体系。各学生管理部门要发挥联动机制,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传统美德,积极谋划各类尊师主题活动,培养与升华学生的尊师爱校情感,构建新时期新型师生关系。探索增强教师仪式感的工作机制,制订并出台《河北师范大学关于建立教职工入职宣誓和荣休制度的实施意见》,每年在全校范围内举行新入职教职工宣誓和退休教职工荣休仪式;各单位要充分传承和弘扬尊崇师道的文化理念,每年对从教满30年、40年的教师进行表彰。学校要加大对各单位的督导检查力度,确保荣休仪式高质量完成。建立健全家校联系制度,引导家长尊重学校教育安排,尊敬教师创造发挥,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进一步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决策的民主权利;积极推进对优秀个人和团体开展疗养或学术休假制度。(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工会、团委、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学生处、安全工作处、研究生院、教师发展中心、后勤集团;责任单位:各二级院系、各教辅单位)

六、推进师德师风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23. 完善领导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统一领导全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部署实施、督导检查。校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领导和指导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各单位要把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弘扬尊师重教传统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夯实主体责任,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领导组织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牵头单位: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责任单位:各二级院系、各教辅单位)

24. 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同联动、各单位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工作机制。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师德师风建设日常工作;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单位职责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各单位为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主体,制定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依靠党组织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教师个人是弘扬优良师德师风、落实教书育人的主体,要加强自我修养,做好师德自律,坚持以德施教、立德树人。(牵头单位:各职能部门;责任单位:各二级院系、各教辅单位)

25. 做好专项预算,保证经费支持。各单位要保证师德建设经费投入,将师德师风建设经费纳入年度财务预算,为师德师风建设提供坚强保障,确保师德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和奖惩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牵头单位:财务处、审计处;责任单位:各二级院系、各教辅单位)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