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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03 浏览次数:0

(硕士学位专任教师、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

(博士学位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

一、学校简介

河北师范大学具有一百一十九年的发展历史和光荣的办学传统,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双一流”建设一层次高校。现设专业学院25个,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4个;本科专业91个。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河北省“双一流”建设学科7个,省高校国家重点学科培育项目1个,省高校强势特色学科4个,省高校重点学科14个,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学科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13个。

我校校友中有老一代革命家邓颖超、刘清扬、郭隆真、杨秀峰、康世恩、荣高棠等,有学界名人梁漱溟、张申府、汤用彤等,有中科院院士严陆光、郝柏林、李树深、贺泓等,也有许绍发、蔡振华等一批体育界精英。中共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是我校著名校友。新中国成立以来,学校共为国家培养了26万余名各类专业人才。

学校附属单位有:附属民族学院、附属中学、附属实验中小学、附属小学,并设有附属第一幼儿园和附属第二幼儿园。学校优质的基础教育资源为教职工子女成长提供良好的就学环境。

热忱欢迎广大海内外英才加盟我校。

二、招聘计划

2021年计划招聘硕士学位人员36人,其中专任教师12人、辅导员11人管理教辅岗位13人,具体招聘计划和要求详见“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学位专任教师、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招聘计划”;

2021年计划招聘博士学位人员54人,其中辅导员6人、管理教辅岗位48人,具体招聘计划和要求详见“附件2-河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学位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招聘计划”。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硕士学位及以上毕业生,一般面向国家重点大学(科研院所)优秀硕士/博士毕业生及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海外英才。具体要求如下:

1、年龄要求:

(1)硕士岗位

1)应届毕业生:不超过28周岁(1993年5月3日以后出生);2)有相应岗位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不超过35岁(1986年5月3日以后出生);

其中:1) 应届毕业生:要求为2021年应届毕业生,或至2021年6月30日仍在择业期内,能与河北师范大学签订就业协议书,原则上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报到单位为河北师范大学);留学人员原则上要求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2) 有相应岗位工作经验者:原则上2021年7月31日前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正式来我校全职工作(相应岗位是指与应聘岗位类型完全一致的岗位)

(2)博士岗位

1)博士应届毕业生或博士后出站人员: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一般不超过38周岁。

2、硕士岗位学历要求: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硕士研究生学历;高考后第一学历为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习时间须为2学年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位;本科或硕士研究生学历阶段毕业于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高校或科研院所(或具有博士点的国/境外名校)。

3、政治面貌及学生干部经历要求:应聘辅导员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并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一学年及以上。

主要学生干部主要包含:班级中班委委员、党支部委员、团支部委员;学院或学校团委、学生会(社联)、青年志愿者协会部长及以上职位等。

已有三年及以上辅导员工作经历者可不用提供主要学生干部证明。

4、其他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学位专任教师、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招聘计划”和“附件2-河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学位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招聘计划”。

5、不得应聘的情况: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报名应聘

(一)报名方式

请所有应聘者登录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hebtu.edu.cn/),点击网页右下角“教师招聘管理”系统,注册、登录,按要求填写有关应聘资料,上传个人简历,进行岗位申请。可参阅“附件6-河北师范大学教师招聘系统使用说明”。系统默认设置每人限报1个岗位,请务必认真选好第一志愿岗位

请应聘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备通知有关事宜。

(二)注意事项:

应聘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人员需同时将报名材料和佐证材料扫描件按要求依次排序并打包发送指定报名邮箱rcb@hebtu.edu.cn。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河北师范大学招聘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提交材料说明”。如未提交电子材料或所提交电子材料不全,相关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报名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人员,通过邮箱提交报名材料时,报名表中每人限报3个岗位,第一志愿岗位应与系统报名岗位一致。原则上,学校将按第一志愿岗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录用。如遇特殊情况(如:应聘者第一志愿不符合岗位要求等),学校会根据应聘者的本身条件,按其第二岗位或第三岗位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考察。志愿的排序以报名者提交的报名表中志愿岗位的先后顺序为准,详见“附件4-河北师范大学招聘报名表”。

应聘教师岗位人员可直接通过我校“教师招聘管理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个人简历及佐证材料。报名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自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资格审查

学校首先根据各招聘岗位的要求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考察阶段。

应聘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的面试考察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将通过河北师范大学官方网站、人事处网站等媒介进行通知,请各位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我校官网、人事处官网

应聘教师岗位的面试考察人员名单及工作安排由相关学院具体通知。

六、面试考察

我校将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公开招聘的通知要求及时间安排进行公开招聘面试考察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以我校公告为准)。

七、需说明的事项

1.我校本次招聘的毕业生,硕士学位人员纳入河北省人员控制数管理,人事、组织关系和相关待遇将按照河北省和河北师范大学有关规定执行;博士学位录用人员办理入编,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参照《河北师范大学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执行博士学位青年学者标准的相关待遇。

2.报名材料提交或填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应聘者要保证所提交各项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自然取消其应聘资格。

3.对已经确定为招聘对象的人选,未按时报到或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在校期间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纪律处分者;未按时报到或报到时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者,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4.我校教职工(含各附属单位职工)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有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情形的,请主动向人事处报备,其中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还需另向组织部报备,人事处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报学校纪检委(监察处)备案。

符合报备范围的我校教职工须在相关应聘人员应聘报名后5日内主动报备,并填写“附件7-河北师范大学本校教职工报备表”,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5.本公告为我校2021年硕士学位专任教师、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和博士学位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招聘预公告,具体的招聘计划、岗位条件及报名截止时间等事宜,将按照河北省人社厅正式批复给我校的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方案作进一步调整和确定。请及时关注我校官网及人事处官网的最新通知通告。

6.本招聘方案由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   张老师                  祝老师

联系电话:  0311-80789111     80789895

通信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

联系邮箱:  rcb@hebtu.edu.cn

邮政编码:  050024


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学位专任教师、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招聘计划

附件2-河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学位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招聘计划

附件3-河北师范大学招聘辅导员、管理教辅岗位提交材料说明

附件4-河北师范大学招聘报名表

附件5-河北师范大学招聘报名汇总表

附件6-河北师范大学教师招聘系统使用说明

附件7-河北师范大学本校教职工报备表


                                                                                                                                                  河北师范大学

                                                                                                                                                 2021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