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人社厅通知要求,为做好2021年河北省引进留学人员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类别
(一)申报专业的范围包括大数据与物联网、信息技术产业、人工智能与智能装备、生物医药健康、新能源与智能电网装备、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先进环保、未来产业等 10 个领域或农业科技的重点发展方向。
(二)申报类别分为优秀、启动、小额三类。其中,优秀类资助额度为 5 万元,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我省重点科技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和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新技术研究开发项目等;启动类资助额度为 3 万元,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有先进水平的应用技术研究;小额类资助额度为 1 万元,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的先进技术引进推广项目。
二、申报条件
申请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海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工作(2016年 1 月 1 日之后);
(二)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
(四)申报项目在国内或本地区、本领域具有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申报材料及程序
教职工个人申请,学校审核上报,主管部门审批。申报材料包括:
(一)《申报河北省引进留学人员资助项目一览表》一份;
(二)《河北省引进留学人员资助项目申请表》一份;
(三)支撑材料。海外学历学位及相关认证材料、海外学习单位邀请函、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填写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各 1 份,以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奖励、护照及出入境印章信息复印件及原件扫描件(PDF格式)等。申请表附支撑材料沿左侧装订;
(四)申报人简介一份。
申报人员请认真填报有关表格和申报书并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装订成册),有关材料请于4月2日前交到人事处A209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rcb@hebtu.edu.cn。
联系人:张超,联系电话:80789111。
附件3:冀人社函〔2021〕20号-2021年引进留学人员资助项目通知
人事处
2021年3月2日